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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10:29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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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开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论述和专门部署,以《唐山市开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指引,按照唐山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以实现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为目标,全面有序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依法行政进程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投资建设项目“极简”审批,为127家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指导和宣讲。企业服务中心为43家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实现政策的主动对接,确保企业能够全面享受应有权益,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政策优惠。

2.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检查范围涉及互联网、塑料板材、学校安全、医疗机构、电影放映、食品销售等40多个行业领域。动态调整全区《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其他类执法事项清单》及《开平区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清单》等212项事项清单内容,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提供遵循。2024年全区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39次,共抽取检查人员186人次,抽取主体户数279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内部抽查2次,抽查主体户数189户;承接省局下派定向抽查3次,抽查主体户数40户,以上抽查结果均已向社会公示。现按照计划我区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比81.25%,跨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比25.69%,利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100%,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

3.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按照“立即办,马上办”原则,采用“一次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一口出件”的模式,提高审批效率。2024年完成施工许可审批6件,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实现“一次办”,办结5件。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许可“两次办”,办结1件。以上所有施工许可审批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显著提升了审批效率和企业满意度。今年企业设立登记881户,免费刻章2025枚,节约成本24.3万元。

4.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五项措施。制定并落实《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五项措施》,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区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议,各行政执法部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开展规范罚款、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健全行政执法各项长效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逐利执法、扰企执法、随意执法、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不廉洁执法及乱罚款等突出问题线索排查,均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有效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推动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三是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在开平街道商会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打通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最后一公里”。四是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深入双桥供电所、鼎辰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专题法治讲座4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0余份。五是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区法院实现网上缴费、网上送达,对涉企案件一次办结。六是开展“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区检察院创建“服务企业发展 助力‘香宇’飘香”立项品牌,联合工商联在河北香宇肉类制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办公室”。联合高速交警丰南大队、路政总队唐山大队、唐津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召开“检察护企”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区公安分局建立“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服务模式,聚焦车驾管、治安、户政、出入境等多个警种高频事项,通过网上审批等途径,大大缩减企业办事时间成本,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5.围绕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5次,审查合同3份,审查其他文件12份,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二是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显著。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应援尽援,针对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202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9件,其中刑事案件96件,民事案件133件,认罪认罚案件102件,接待群众来电、来人咨询800余人次,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质量监管,提升办案质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大力开展“文化惠民·与法同行”法治文化进基层活动。大力开展“文化惠民·与法同行”法治文化进基层活动,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4年在全区134个行政村放映电影300余场次,丰富了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四是法治宣传队伍不断壮大。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壮大法治宣传骨干队伍。为镇街道举办“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班9期 ,531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并将其纳入网格管理系统,充分利用村(社区)网格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实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普法。五是有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反诈等领域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法治培训、法治宣讲活动536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3万余份。从公检法司系统中为全区33所中小学选聘95名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师生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

二、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6.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培训会1次。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和专项清理,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14件,废止3件,宣布失效1件,予以修改2件,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发布。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7.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严格执行《开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落实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并公示了《开平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落实法律顾问参加列席两个会议制度,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现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8.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在区委、区政府的全力支持下,经区编委会审议通过,区司法局增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内部调剂行政编制3名。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加挂协调监督信息中心牌子,增核事业编制4名,满足了专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员3名以上的要求,在全市各县区中率先完成了改革任务。同时,全区23家行政执法部门均已设立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9.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及人员管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司法部为期三天专题法治培训。区司法局采取线下专题培训+线上每日一主题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涵盖《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案例解析等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及职业道德等内容,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集中轮训及联合执法。区应急局、区城管大队、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生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就违法行为认定、证据采集、调查取证、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适用、案卷制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各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镇街提出的执法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同时,区城管大队联合镇街开展行政执法12次,切实做到了面对面全流程理论加实践指导,进一步提升了镇街承接能力。三是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检考试。抽取全区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集中闭卷考试,其余执法人员由本单位组织集中考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24年度我区共新增行政执法人员90名,通过率达86.87%。根据各部门执法岗位调整情况随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共注销行政执法证件63个,吊销执法证件1个。五是落实专项巡视整改措施。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联合制发《推进落实省委专项巡视组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巡视建议的专项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区委编办为镇街下沉20个专项编制,切实增强了镇街执法力量。同时,加强实地督导检查,组织工作专班到各镇街及各事项下放部门开展实地督导检查,为镇街实地解决了执法人员在岗无证的困难。

10.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区司法局与区纪委加强协作配合。贯彻落实《河北省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监督检查。不定期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工作。区司法局抽取了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38本行政处罚案卷,联合区城管大队抽取了9个镇街16本城市管理类行政处罚案卷,重点检查了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适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0份,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限。四是开展罚没主体核验。联合区财政局开展罚没主体资格核验,共核验行政执法主体正本32个,副本35个,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五是开展2020年赋权事项执行情况全面评估。结合省市下放镇街行政执法处罚事项“甩锅”“一放了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镇街道对下放事项进行评估,并由分管领导带领职能科室到9个镇街开展了专题调研,对下放事项在镇街承接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镇街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管事项集中为城市管理类,并形成评估报告呈报市局及区政府,为赋权清单调整提供参考。六是开展河北省2024版赋权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省市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2024版)工作部署,我区全面征求相关赋权部门及各镇街意见,充分考虑下放事项专业性、基层执法需求及实际承接能力,现已确定回收2020年下放行政处罚事项83项(含自然资源领域25项),委托8项,本次赋权镇街行政处罚事项12项,组织开展赋权事项专业能力培训,确保此次事项赋权放得下、管得好。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一是高标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前,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5个,其中,镇级调委会10个,村(社区)调委会175个,建设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区劳动人事及社会保障局)等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与开平法院建设诉前联合调解中心、金杰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物业纠纷调解中心3个调解中心。2024年我区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42件,调处成功634件,全区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适当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二是推进新时代诉源治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责任分工》,持续深化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打造区域特色调解品牌。建立健全调委会 183个,打造了“阳光绿庭、悦色和声、和谐前屈、东苑知音、马瑞福”等具有区域特色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品牌11个。四是积极构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建设。目前,我区共有531余名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社区),成为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形成了“最后一公里公共法律服务圈”。共有调解员2235人、法律顾问42名,实现了全区村居全覆盖。

12.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处理办法》,建立行政应诉沟通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建设。开展行政复议业务培训1次,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21份,目前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4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147件,受理案件90件,不予受理46件,申请人立案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1件。已审结77件,未结13件。已审结案件中复议结果维持37件、撤销4件、确认违法9件、责令履行8件、驳回9件、终止9件、调解结案1件。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3.多元监督同向发力。一是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二是建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转办台账,及时组织办理人大建议23件和政协提案61件,办理率均达100%、完成率100%。三是区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安全、民生福祉、平安开平建设,密切关注经济运行重点事项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四是区政协加强民主监督,选派政协委员担任司法机关的人民陪审团,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提案办理监督力度,对涉及法治建设的提案进行重点跟踪督办,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4.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依托12345等网络问政平台,对投诉举报问题督察督办,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15.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依法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反映全区重大部署及政策措施,及时充分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6.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全区各级各单位大力推进诚信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进景区“七进”活动。区信用办针对省信用办抽查我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正常履约项目,各相关单位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履约项目相关材料,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违约毁约、欺商骗企等政务失信行为。2024年度我区无政务失信发生。继续完善重点民生领域“诚信开平码”,围绕“诚信开平码+信易医”“诚信开平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开平码+物业服务”“诚信开平码+便捷服务”“诚信开平码+特约商超”5个应用场景,完善激励措施,夯实相关领域信用要素。为守信者生产、生活提效率,降成本。

七、完善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17.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部署。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到全区的重大决策、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各领域。进一步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落实举措分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深入推进“五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若干工作措施》,压实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制度,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组织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会议精神,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对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评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唐山市开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6个文件,优化调整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机构组成。区委常委会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2次,对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18.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落实《开平区2024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本年度区委常委会已开展学法7次,政府常务会学法4次,理论中心组学法7次,邀请专家为我区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2次。通过集中学习+专家授课,不断提高我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宣誓制度。本年度共组织宪法宣誓4次27人,进一步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运用宪法思维、宪法理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9.强化任务督导落实。依法治区办利用《提示函》《督办函》提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2024年以来,已发送工作提示函5次,内容涉及领导干部学法、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取得良好效果。

八、2025年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显著提升。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覆盖率100%,实行重大决策事前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签字背书制度,做好重大决策实施后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工作,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二是立足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强化依法治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各项工作督察督办,通过建立台账、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开展法治督察,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三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对各单位行政应复工作的指导,举办行政复议业务培训1次。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五是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系统、各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加强与区政府法律顾问沟通,共同做好涉区政府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已有调委会、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基础上,继续创建品牌调解室2个,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依法调解矛盾纠纷能力,充分发挥各行业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作用。二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构建多元化“大调解”体系,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流转办理机制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集中组织开展重点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对律师承办案件的监督。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区政府各项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服务,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其在涉外法律服务中的能力作用,在涉外项目审核、涉外合同审核、涉外法律宣传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区司法局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确保律师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并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2025年全年计划组织律师培训4次,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三)加强“八五”普法工作,构建和谐法治环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重要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每月一主题活动中,定期为19个村(社区)普法宣传栏更换普法宣传内容,将阵地用好用活。此外,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谋划在唐山花海或唐山动物园打造普法宣传长廊。

(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民生工程扩面提质。依托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9+174”(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4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民生工程任务。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接收、转交及代理代办法律援助申请。推行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趟”,对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即时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指派承办,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

(五)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制定、修订、细化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督促自查等工作措施,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法治督察、政府督查、政务服务热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和部署应用,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年度不少于3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2025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区司法局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不少于30个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培训效果的监督考核,2025年实现行政执法年检培训考试覆盖率100%。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行政执法部门及镇街行政执法案卷,重点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示、案卷制作进行监督审查,着力发现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达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目的,持续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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