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审计监督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免罚情形 | |
1 | 对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轻微不罚 | 1.违法行为轻微 |
2 | 对提供的审计资料不完整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轻微不罚 | 1.违法行为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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