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府统计公开透明,着力打造阳光统计、法治统计和开放统计,政府统计公信力有效提升。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股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形成了分工明确,配合严密的工作网络。
区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包括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及与专业工作相关的统计制度、调查项目、统计标准、统计数据等。依托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唐山市开平区统计局”公众号发布平台对信息数据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回应社会关切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唐山市开平区统计局
2025年1月27日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冀ICP备2023008495号 网站标识码:1302050003
冀公网安备: 130205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