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各项要求,开平区教育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工作的系列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在教育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面提升我区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 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根据人员分工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为提高教育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领导基础。
二是规范管理,通过政务公开机制的完善,把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并取得了新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奖助学金政策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我局对学校安全、教育收费情况、师德师风建设等事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主动公开。夯实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等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教育领域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重点发布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解读。
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信息13条,涉及绩效评估、教育管理、学校预决算等多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二是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十分熟悉,处理程序不够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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