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函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坚持以“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健全完善机制体制、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开平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窗口负责人组成,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以及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依托开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组织实施了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等项目,累计在开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9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1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公布的信息偏重决策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对行政审批重点工作动态、创新举措公开的不够;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予以公开,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和窗口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等载体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
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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