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开平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28 15:31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2021年6月,九十岁高龄的消费者何先生来我协会投诉,称其2013年7月购买的空调出现了不制冷的故障,但是维修人员称该空调已超过三包期,需要收取维修等相关费用。消费者提供的《空调安装使用说明书》的免费包修政策中提到:凡2011年1月1日(自发票开具日期起计算)后购买的变频空调,并按规定办理了保修手续的用户,均可享受我公司提供的整机包修十年的政策。消费者满足免费包修条件,但是维修人员却要收取维修费用,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继而投诉到我协会。我协会了解完来龙去脉后,考虑到消费者年岁已高,腿脚不便,耳朵发背,在了解情况过程中只能用纸笔与消费者沟通。我协会立即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电话与销售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后得知该销售人员已不在经营者处工作。我协会又通过其他途径与厂家售后取得了联系,将消费者的情况告知了售后,厂家售后表示立即联系开平售后,随后开平售后工作人员表示第二天对消费者的空调进行维修,第二天我协会又主动的开平售后取得联系,售后表示已经为消费者免费维修空调。

       开平区消协点评:消费者消费时,首先要仔细了解商家的信誉和三包等相关规定,索证索票,保留好相关凭证,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有理有据进行维权,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开平区消协提醒:近年来空调等电器消费投诉,商家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以侥幸心理危害消费者权益。开平消协商家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和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