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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发布时间:2023-02-15 16:18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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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为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成果,科学掌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靶向性的指导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厘清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落实镇级快速检测实验室(点)抽检责任,以“三前”环节为重点,实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覆盖;实行全面抽检、专项抽检、镇级送检相结合,指导农业生产,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二、监测任务目标及抽检数量

1、2023年度共安排大宗农产品定量监测、快速筛查5794批次。其中:畜禽水产品定性监测3040批次、投入品30批次;种植产品2200 批次。农产品定量监测524批次,其中:种植产品220批次、畜禽产品304批次,监督抽检占比20%以上。定量检测数据(包括抽样、检测报告)全部上传省平台。

2、大宗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3、结合“百日大排查”和“治控促”三年行动,开展重点时期专项监测。

1)按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农产品全覆盖监测。涵盖各行业重点企业(基地),以及重点品种进行抽检监测。

2)采用定量与快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测,基地批批自检,做到应检尽检。

三、抽检方式和职责分工

(一)监督检测

根据监督检查、检验监测发现的问题或上级督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投诉、舆情等其他线索,随时组织。由执法监督部门负责送样抽样送检。

(二)区级检测数量

结合重点时期、生产季节适时对大宗农产品、重点投入品进行风险检测评估,抽检的时间、区域或企业、品种、数量、环节和监测参数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区级定量检测524批;定性检测3470批次(其中:种植产品400批次、畜禽产品3070批次),由特产站、土肥站、动监所负责组织抽样,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工作。

(三)镇级快速检测数量

各镇农业部门按照辖区内实际情况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具体任务为:开平镇350批次、栗园镇300批次、洼里镇300批次、越河镇350批次、郑庄子镇300批次、双桥镇200批次,并且快速检测抽样检测信息要上传唐山市“智慧农安”平台。

四、抽样方式

(一)风险监测

结合重点时期、生产季节适时安排对大宗农产品、重点投入 品组织进行风险检测评估,抽样的时间、区域或企业、品种、数 量、环节和监测参数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二)监督检测

土肥站、特产站、动监所抽样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抽样送检。

(三)专项检测

根据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或上级督办、部门移 交、群众举报投诉、舆情等其他线索,随时安排。

(四)检测技术

检测中心要重点对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

(五)检测结果上传平台

定量检测方式,检测结果上传到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定性检测方式,检测结果上传到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

五、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及参数详见附件《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要参数》。

六、结果运用

1、监督检测

主要用于隐患处置、专项整治、应急处置等,检测结果经市监测中心确认后可作为案件查处依据。

2、风险评估监测

主要用于全面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可以不作为处罚依据。

3、区级定点监测

为了解、分析生产过程中投入品使用和药物残留状况,提供检测数据,主要用于对重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生产技术指导,不作为处罚依据。

4、专项抽样检测

作为专项整治的一种手段,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检测结果经市检测中心确认后可以作为处理处罚依据。

5、定期抽检检测

作为常态化检测行为,适时开展抽样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有关要求

(一)各镇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上传工作。请将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督办公室。

(二)局属有关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抽样、检测等协调安排工作。

(三)抽样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抽样规范,执法监督抽样要选派具有执法监督资质的人员,认真规范填写抽样单(抽样付款凭证),妥善保存、运输样品,确保样品的真实、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可追溯,特别是对从运输、屠宰等环节或市场上抽取的样品必须详细填写或注明原产地和货主姓名。

(四)执法监督抽检要在24小时内将抽取的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收样后原则上48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五)监测记录详实规范。各镇农业部门、局属相关科室要实事求是做好抽样检测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六)各科室于每个月5日前,将上个月抽样工作完成情况、抽样检测的结果汇总报局农产品质量监督办公室。

(七)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要认真做好送检样品的审核、登记、保存和检测工作,抽检的样品不符合法定规范的予以拒收。

(八)强化检测结果信息化大数据管理,局属相关科室要通过河北省农产品追溯平台实施抽样、经检测中心检测并上传检测结果报告;各镇及局属相关科室,要将抽样信息、快速检测数据结果即时上传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

附件:《2023年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及参数》

 

 

 

 

 

 

 

 

 

附件: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要参数

 

一、粮食、蔬菜、水果2项: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

二、畜禽产品及投入品:

1)猪肉5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四环素类、沙星类。

2)牛肉3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3)羊肉3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4)猪牛羊尿液3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生鲜乳3项: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氯霉素。

四、鸡蛋3项:苏丹红、氯霉素、磺胺类。

五、饲料2项: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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