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平区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条件
1、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在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必须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发生土地流转的家庭农场要签订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时将流转合同录入省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并在镇村两级备案,土地经营关系稳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完备。
2、经营规模适度、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规范,效益较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交通便利,可看、可学、可推广。
3、积极配合区级主管部门工作;承担区级主管部门交办任务或项目;承担省级以上工作会议、培训会议参观现场;农业农村部收录的家庭农场典型案例优先。
4、已享受2021年度中央或省级财政补助的家庭农场不予扶持。
二、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三、补助对象
已申报并经上级部门批准的省级、市级(含2022年正在申报的)和已经列入申报名单的区级示范家庭农场。
四、补助环节和标准
围绕家庭农场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对发展节水农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和开展融资保险等方面进行支持。承担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家庭农场,在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农田重点实施浅埋滴灌等,在蔬菜种植区重点推广滴灌、微喷灌等,在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微喷灌、小管出流等。项目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补助3个家庭农场。
五、补助方式
统一采取先建后补资金支出方式。
六、实施要求
1、每个家庭农场必须配置必要的办公用具,健全管理制度。
2、每个家庭农场根据本农场实际选择采用节水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和开展融资保险等方面。承担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家庭农场,在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农田重点实施浅埋滴灌等,在蔬菜种植区重点推广滴灌、微喷灌等,在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微喷灌、小管出流等环节中一项或几项内容提出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批准后实施。
3、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门的验收审核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
4、2022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
七、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补助对象、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项目家庭农场的指导,确保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管理服务
区农业农村局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审核拨付、项目验收等工作,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了确保完成高质量项目任务,家庭农场、补助环节及补助资金可根据实际做适当调整,因不可抗力或如家庭农场自身原因不能完成项目或者不主动完成项目的家庭农场,取消参与项目资格。
(三)加强资金监管
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审核拨付、项目验收等工作,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建立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机制,项目实施结束后,首先进行区级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并配合省市主管部门抽查。
(四)有关要求
项目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准备家庭农场相关介绍材料以及照片,按要求填写备案表(附件2),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报区级审批。
附件: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情况备案表
唐山市开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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