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平区人防“易地建设”缴费公示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监督举报电话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抗力等级为6B级以外的缴纳标准为1500元/㎡,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300元/㎡ | 唐山市开平区行政审批局 | 元/㎡ |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综〔2007〕5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冀政办〔2009〕5号,国办发〔2013〕103号,国发〔2007〕24号,冀财非税〔2004〕2号,《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冀财税(2015)34号,冀财非税函〔2022〕4号,冀发改公价〔2022〕144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4号 |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除外)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审批权的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一)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二)建设项目位于流砂、暗河、基岩埋深较浅等地段,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三)因建设地段建筑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标准计算,应当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下的(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工程除外)。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 | 1、计价格〔2000〕47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实体经济降低制度性成本的补充通知》冀财税(2016〕100号 | 0315-3368054 |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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