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示
收费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1.14元/吨水
收费主体:唐山市开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计费单位:元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财税[2021]8号,冀税发〔2021〕59号 ,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冀发改公价[2023]1083号
收费范围:开平区辖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收费对象:开平区辖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征收方式:税务征收
减免规定:无
监督举报电话:0315-3368054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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