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承办岗位
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承办科室为:综合监测办公室。
具体实施单位为:唐山市开平区统计局各业务科室。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象。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于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对象。
四、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起三个月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六、监督制约环节
(一)内部监督:区统计局机关党组
(二)外部监督:区纪委监委
七、相对人权利
在行政执法中,行级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 0315-8730043
(二)书信投诉:地址: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一号
综合监测办公室
(三)邮箱:zhjc316@163.com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冀ICP备2023008495号 网站标识码:1302050003
冀公网安备: 130205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