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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企业 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7 15:12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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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 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企业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通知

 

“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 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企业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企业

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按照《唐山市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唐山市开平区统计局决定对开平区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企业行业开展一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内容及参与部门

抽查的范围:全区“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企业,按照确定的抽查范围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抽取,不足1户的按1户计,1户以上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

抽查内容:依据唐山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平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产生。

抽查参与部门:唐山市开平区统计局、开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自动派发到各监管部门,由各单位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开平区统计局、开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4、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要求,优先保障抽查人员的执法车辆,避免因车辆问题导致跨部门联合抽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依法履职尽责,统一监管服务。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执法检查的流程、方法,为做好双随机执法夯实工作基础。执法过程中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履职尽责到位。同时要注重调动抽查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平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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