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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3 15:40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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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全区违法占地整治力度,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唐山市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唐山市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范围

抽查对象:全区土地使用的市场主体(营业状态)

抽查比例:从我区所属辖区内的全区有土地使用情况的市场主体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三、抽查地点

开平区

四、参加人员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及分工

(一)任务分工

1.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汇总数据报表,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我局矿管科、用地科分别负责对涉及本业务条线抽查事项的指导、协调。

2.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通知要求,负责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结果,按期上报总结、报表。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辖区内根据科室报送的名单,抽取存有土地使用的经营场所市场主体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名单(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导入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

2.通过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对象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

4.严格按照《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各科室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及时在本级部门网站公示全部抽查检查结果。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土地规划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深入一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依法履职尽责。“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各科室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充分调动抽查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情况反馈。如在“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中遇到系统操作、业务监管等问题,请及时请示汇报。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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