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通知
“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按照《唐山市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平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区成品油行业开展一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拟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时间: 7月10日至7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内容及参与部门
抽查的范围:辖区内成品油行业经营企业,按照确定的抽查范围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取,不足1户的按1户计,1户以上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
抽查内容:依据《开平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产生。
抽查参与部门:第一次为开平区开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平区商务促进局、开平区应急管理局。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自动派发到各监管部门,由各单位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区级各行政监管部门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4、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要求,各部门要优先保障抽查人员的执法车辆,避免因车辆问题导致跨部门联合抽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将抽查工作总结及上报开平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771804
电子邮箱:liu530377352@163.com
开平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日
主办单位:开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3361325
冀ICP备2023008495号 网站标识码:1302050003
冀公网安备: 130205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