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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企业信息公示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通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5 15:11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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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企业信息公示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综合执法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的监管,我局决定开展全区企业信息公示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全区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抽查比例:根据统计名单,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11月30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各分局、科室要严格按照《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开平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我局企管科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汇总数据报表,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2.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通知要求,负责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结果,按期上报总结、报表。

3.我局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的汇总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信用监管科将辖区已成立状态的企业,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名单,导入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

2.通过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对象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

4.严格按照《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各分局、各科室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及时在本级部门网站公示全部抽查检查结果。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分局、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深入一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依法履职尽责。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各分局、各科室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充分调动抽查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情况反馈。如在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中遇到系统操作、业务监管等问题,请及时向企业监督管理科请示汇报。

                        

 

 

 

 

 

 

 

 

 

 

开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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