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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1 17:13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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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夏收夏种顺利进行。

政策内容

以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麦机收供需精准对接,建立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代收代种服务清单,逐户、逐地块落实机具机手,分别对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的作业方式、机具调度、机手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区农业农村部门在高速路口、主要干道设立跨区作业服务接待站,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公布三夏生产热线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机具供需失衡、跨区作业受阻等问题。麦收期间,公布农机维修点1个。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全区确定2家优惠供油保供点。

适用对象

全区种粮农户,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操作流程

1、提供周到生产服务,包括:开展供需对接服务,组建应急作业队,设立专用服务接待站,设立跨区作业服务站,加强机具维修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提供免费气象信息服务和优先保障农机用油。

2、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包括:核酸采样便捷服务,分级落实防控措施,对涉疫人员关怀服务。

3、保障机具转运通畅,包括: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免费通行,打通堵点卡点,实施“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和做好道路维护。

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三夏”生产指挥调度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等工作。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作业机具转运通畅工作,。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落实防疫政策,开展核酸和抗原检测服务。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指挥、巡逻、疏导工作。

兑现时间

每年615日至630

 

2.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

政策解读

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坚决完成市下达我区种植任务。

操作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任务指标,依据各镇玉米种植面积,确定各镇承担的任务指标。各镇农业部门根据农户意愿,逐级分解到村、到主体,待播种完成后,经审核验收,给予承担种植任务的新型农业主体资金补贴。

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夏播面积任务进行分解。

兑现时间

202281-20221130

 

3.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政策内容

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0.5万亩,按国家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实施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变电和毁损工程恢复等基础设施建设。

适用对象

各镇所辖村

操作流程

省农业农村部门下达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规模后,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及资金规模,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要及时批复。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农田建设项目。

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设计、评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资金落实和使用监管等工作。

兑现时间

2022年8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4.支持乡村建设。

政策解读

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创建,创建1个纳入市级管理的区级乡村振兴示范区、8个示范村,在增加区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争取市级奖补资金300万元。2022年支持改建农村户厕86座,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每座500元;新建农村公厕37座,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每座1万元

适用对象:有示范区和示范村创建任务的镇、村。

操作流程: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达项目申报通知,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汇总、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各县区申报任务量,测算具体下达的资金额度。

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谋划申报和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创建任务的镇待项目确定后抓好项目实施。

兑现时间:202212

 

5.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政策解读

积极推动实施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工程,对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成员集中担保授信、提供信用便捷贷款。

适用对象

全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及于农业生产相关产业融合项目的省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操作流程

一、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本地发展潜力大、自身实力强、有贷款意愿的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协助开展项目推荐、资料收集、数据整理等基础性工作;二、省农担公司及合作银行分别按照内部制度规定负责担保贷款审核、审批及发放贷(保)后管理等工作;三、贷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正常归还贷款本息;四、省农担公司组织实施贴息贴费工作。

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省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负责项目推荐,省农担公司负责项目审核、审批、保后管理及贴息贴费等工作,合作银行负责贷款审核、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

兑现时间

20221月开始

 

6.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解读

已积极组织申报,中央支持示范家庭农场3个及市级支持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各1个,每个奖补10万元,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适用对象

区农业农村部门

操作流程

农民合作社:市农业农村部门局根据扶持重点、扶持环节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情况择优进行推荐申报,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指导支持对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完成项目实施。

家庭农场: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补助范围、补助条件及资金规模,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申报;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各地进行申报的家庭农场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喜爱那个本级财政递交资金安排意见并进行批复。区农业农部门根据市级批复意见,组织家庭农场按照申报内容开展项目建设。

职责分工

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方案、申报、评审、组织实施等。

兑现时间

202281-20221231

 

7.支持中央厨房建设。

政策内容

积极打造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自建或签约种养基地2000年出栏5000以上的中央厨房企业,为其争取国家、省中央厨房项目补贴。

适用对象

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且主要产品与中央厨房企业高度相关的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自建或签约种植基地达到2000亩(年出栏5000头以上。)

操作流程

按照区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市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的方式组织实施,省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初审、综合评价等程序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责任分工

区农业农村部门遴选当地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企业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评审后按照省级分配的指标予以推荐。省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市推荐的企业情况,按照初审和综合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协调资金予以支持。

兑现时间

2023

 

8.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政策内容

聚焦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为单个实施主体争取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上级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

全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操作流程见附件

 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任务分解,指导编制项目方案,对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兑现时间

项目验收合格后

 

9.加强品牌建设力度。

政策内容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参加第十届唐山农产品展示交易会,组织参加蔬菜、水果、奶业等产业发展大会,促进产销对接,扩大开平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适用对象

奶农及药材、乳品加工企业

操作流程

省农业农村部门下发通知,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县农业农村部门及辖区内市场主体参加大会,实现生产主体和销售主体精准对接。

职责分工

按市级要求组织辖区内市场主体参加大会。

兑现时间

根据疫情形势不定期参加。

 

10.组织银企对接。

政策内容

区农业农村部门召开系列专项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新业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促进银企之间零距离接触。

适用对象

全区农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重点项目。

操作流程

按照市级安排适时在全区6个镇开展“金融服务专员”试点工作,摸排金融需求、优化信贷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和务实合作。

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兑现时间

2022-2023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区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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