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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12月)灵活初创就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09:12     来源:开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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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及创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的规定,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多2年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社保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和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年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于补贴

 2024年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我区有9个乡镇、办事处申报,其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695621.54元,享受人数99人;初次创业社保补贴237126.96元,享受人数13人。

 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灵活就业、初次创业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58031323地址:开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拨款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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