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履行监管执法责任,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通过严格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扎实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奋发有为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严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树立执法权威,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以安全生产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持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含复查)全年要完成283家次。同时加强对停产非煤矿山的巡查;对冶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3500天
目前,我局定编在册持行政执法证、并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共14人,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计算。2022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执法及公务车辆4部。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4=3500天。
(二)非直接监管科室监管执法工作
5个非直接监管科室分别为:政策法规科、教育培训科、事故调查科、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协调科,共计12人,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职责,实施综合监管执法。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及冶金建材方面。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汛期安全、应急管理、职工教育培训、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以及矿山提升系统、通风系统、复产复工、检维修作业、外委施工、“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中介机构开展的业务等重点环节方面的执法检查。以煤气系统、高温熔融液态金属、有限空间作业、皮带通廊、粉尘、料仓、维修作业、交叉作业、外协用工为重点,继续深化企业专项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完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依法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擅自建设和生产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耐火行业煤气发生炉为重点监控和检查。(责任科室:工贸一科、执法一中队)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应急管理、有限空间、复产复工、检维修作业、外委施工、教育培训、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及联锁运行情况,敏感时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中介机构开展的业务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责任科室:危化科、执法三中队)
(三)工商贸五行业方面。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煤气系统、高温熔融金属吊装运输、有限空间、复产复工、检维修作业、外委施工、教育培训、涉氨涉氯及粉尘涉爆、“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中介机构开展的业务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机械等五大行业企业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劳动保护用品合理装备、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责任科室:工贸二科、执法二中队)
六、执法检查重点时段
围绕“冬奥会”、“冬残奥会”、“两会”、“五一”、暑(汛)期、国庆、党的二十大等特殊、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随机执法和集中执法行动,其他工作日安排开展日常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抽查、学习培训和会议等工作,完成隐患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对事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局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细化工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执法台账”,各执法科(队)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每次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应急部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初报,并及时完成续报、复查、结案等操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执法。要按照各行业《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分行业制定标准化检查表,实行执法检查标准化。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严格履行执法案件告知、呈批、案件审理、处罚决定、结案等程序,实现执法监察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突出重点,严管重罚。要深入分析全区范围内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把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责任保险作为执法必查项,同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监管监察科(队)要对直接监管的市属及以上企业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要立案处罚,而且要敢于依法实施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责令停产停业停工,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敢于实施查封扣押、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通过严管重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首先实行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机关各执法科(队)负责年、季、月执法检查的落实。每月28日前上报执法检查月报表(孙静负责汇总)。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和机械五行业等行业监管监察科(队)每两个月分别通过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至少上报1个典型执法案例。其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做到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五规范”;依法履职、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效。三是精心组织、协调联动,统筹兼顾地抓好本年度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在局党委统一调度指挥之下,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抓好各季度和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台帐,填报动态检查日志,量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1、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