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主体以及检查、罚没、查封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5 09:23:24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主体以及检查、罚没、查封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2025〕12,,,,
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唐山市开平区农业农村局
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唐山市开平区农业农村局
涉企行政罚没主体:唐山市开平区农业农村局
涉企行政查封主体:唐山市开平区农业农村局
唐山市开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