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市场监管,我局决定开展全区兽药经营场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全区兽药经营企业。
抽查比例:从我区所属辖区内的兽药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8月1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平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我局企管科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汇总数据报表,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我局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动检站、分别负责对涉及本业务条线抽查事项的指导、协调。
2.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通知要求,负责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结果,按期上报总结、报表。
3.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的汇总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政策法规科将辖区内根据近两年来未被抽取兽药经营场所市场主体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名单(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导入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
2.通过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对象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
4.严格按照《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定向部门联合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各分局、各科室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及时在本级部门网站公示全部抽查检查结果。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部门联合抽查,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深入一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依法履职尽责。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各科室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充分调动抽查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情况反馈。如在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中遇到系统操作、业务监管等问题,请及时向政策法规科请示汇报。
唐山市开平区开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