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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关于大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3-05 09:10:04

根据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对我单位已完成整改的重型柴油车增长较快,铁路货运能力建设进展缓慢项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序号:16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制定年度淘汰方案,淘汰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任务数量。 

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唐山市公安局(验收责任单位)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共7天。

受理部门1: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803807 

联系地址:唐山市人民政府2号楼113室 

受理部门2:唐山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2539299 

联系地址:唐山市开越路与新华东道交叉口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唐山市公安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