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广东、云南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区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前往我区疫苗接种单位,于8月1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3.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4.全区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到位。
5.根据《唐山市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7月下旬,我区将陆续有序推进12-17岁目标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确保适龄无禁忌人群全部接种。15-17岁目标人群,要在7月份完成第1剂次接种,间隔3周后接种第2剂次;12-14岁目标人群,在8月份完成第1剂次接种,间隔3周后接种第2剂次。
6.自7月20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监所、宾馆、旅馆、民宿、农家乐、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对未接种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告知不接种可能会对其生活和出行带来不便。
7.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以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共同打造健康开平,全力守护美好家园!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