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努力实现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2月9日上午,开平区法院成功为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涉案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长达六年之久的工资款44万余元,确保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的新春佳节。
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系2014年被告人王某春、王某华二人承包公寓楼和底商工程时所拖欠。案件起诉至该院后,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维持原判,期间,因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而中止审理案件,历经波折,最终于2020年12月审结,现判决已经生效。
为了追回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确保拖欠款项执行到位,保全组对涉案款项及时查封、扣押、冻结。主审法官与财务人员连续加班多日,与被告人、农民工等多方联系,核对账目明细,查清每名农民工拖欠的工资数额。经多方努力,最终,在大年腊月二十八将拖欠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发放现场,该院领导、办案法官与财务人员逐一核对农民身份信息和执行款明细,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当领取到被拖欠长达六年的工资时,农民工们难掩激动之情,由衷地向该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并预祝该院干警新春愉快。
一直以来,开平区法院始终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三优”原则,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努力将农民工权益落到实处,为劳动者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