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生、王春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东港龙城401-5-402,证号为:冀唐国用(2016)第2439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陈洪生、王春丽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