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连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开平镇西八里村,证号为:唐开农宅开字编号:02-20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郑连武
代理人:郑庆国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