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梅、代伟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东城绿庭47号楼1单元202,不动产权证证书号:冀(2019)开平区不动产权第0001858号的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冬梅、代伟强
日期: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