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振峰、张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5-07-28 15:51: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冀(2022)开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158 | 刘振峰、张欢 | 房屋/土地 | 13020500207GB00030F0016008 | 开平区新城区西新苑朝新楼 310-3-502 |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平支行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