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兰(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栗园镇于庄村,证号为:冀唐开字第009143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宋玉兰(已故)宋宝成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