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栗园镇于庄村北10-9号,证号为:唐开农宅栗字2003编号:07-24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王玉田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