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印馥(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越河镇中五里屯村,土地证号为:丰南集建(宅)字第6000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王印馥(已故)
代理人:王守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