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栗园镇大代庄村,土地证号为:唐开农宅栗字2003编号:13-721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洋
日期: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