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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化安 刘淑莲注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5-05-26 15:34:23

依据回迁入住合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分局将依法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注销。如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出,逾期我分局将直接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1

张化安 刘淑莲

开平五街各自楼106-4

13794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