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久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一街东新村,土地证号为:07775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夏久荣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