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兰、金国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灰石厂工房1排12号,证号为:02462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淑兰、金国柱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