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波、李玉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东城绿庭24-1-402,土地证号为:冀唐国用(2007)第398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王少波
申请人:李玉芹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