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仕利(王志利)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栗园镇大六甲村19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唐开农宅栗字(2003)编号:08-07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志利(王志利)
日期: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