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武、贾淑兰(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二街四眼井29号,房屋所有权证:30699、集体土地使用证:01904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希武 贾淑兰(已故)
日期: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