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中心接到罗国强 王秋月换发开平区新城东新苑811-2-201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罗开友 徐俊霞于2015年4月8日将上述不动产转让给罗国强 王秋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开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罗国强 王秋月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