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郑庄子乡周赵庄村,土地证号为:933869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张金良(已故)
代理人:张明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