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艳 胡士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东山东工房2-1-30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2008)6220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秀艳 胡士荣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