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甄淑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东山小区老一中平房1-3,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编号:(2005)100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王云(已故)
甄淑英
代理人:王秀明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