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德(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双庙村,土地证号为:01306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 李有德(已故)
代理人:杨秀英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