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双桥镇徐庄子村,土地证号为:唐开农宅双字(2002)编号:11-136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 李自山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