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丙(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家庄村,土地证号为:唐开农宅双字(2003)编号:05-57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文丙(已故)
代理人:李成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