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纪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5-02-18 14:43:36
近日,我中心接到纪磊换发唐山市开平区西新苑416-1-401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王建启、张春玲于2005年3月16日该不动产转让给纪磊,双方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开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纪磊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