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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孙树友)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5-02-18 09:39:06

孙树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栗园镇郑庄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011153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树友

日期:2025年2月8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