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家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郑庄子镇贾庄子村,土地证号为:编号:唐开农宅郑字(2002)26-207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家平(已故)
代理人:代鑫蕊
日期: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