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不动产登记 > 内容

公示(赵俊明)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5-01-21 15:32: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唐山市开平区动产交易大厅不动产科室

联系方式:0315-525993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赵俊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开平区税东里302-3-101

唐山市房权证开平(税)字第311033296号

土地证号:冀唐(公房)国用(2004)第3790号

常淑霞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5年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