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立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开平区郑庄子镇周赵庄村,土地证号为:唐开农宅集用(2006)字第40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 薄立新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