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焕合(死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郝庄村,土地证号为:唐开农宅栗字(2003)05-038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孙焕合
代办人:孙铁峰
2025年1月10日